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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三井住友起诉中航油 称串谋隐瞒亏损致损失

2005-2-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记者从中国航空油料新加坡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新闻发言人云先生处证实,他们确实已经收到中航油债权人之一―――日本三井住友银行起诉中航油的法律文件。

     这份递交到新加坡高等法院的诉讼文件显示,这家日本银行除了要向中航油索偿未还清的2636万美元(4324万新元)欠债外,还要向公司索取违约及错误陈述的赔偿。

     此外,三井住友声称,中国航油、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及陈久霖三方串谋,隐瞒公司出现巨额亏损的实况以及一宗交易的实际付款情况,导致银行蒙受损失,因而索取有关赔偿。

     三井住友向公众透露,去年8月和9月间,中航油向三井住友贷款1480万美元,支付中航油欠三井能源风险管理公司和J.Aron的债款。而中航油贷款时,已知道可能因为期权交易蒙受3580万美元亏损,却没依照贷款协议条款披露。


     另外,中航油去年9月跟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公司签约,后者以1326万美元向中航油采购A1级飞机燃油。中航油当时指定将这笔交易所得,转入中航油在三井住友的户头。

     三井住友也在中航油的要求下,以上述交易的货物为抵押,在11月发出1350万美元的信托收据,让中国航油支付这宗燃油交易的供应商。

     三井住友表示,中航油当时没向银行披露它已出现2亿多美元亏损的实况,中航油当时必然知道自己无法偿还这笔欠款。

    此外,中航油在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进出口公司转而将此交易的付款,进账到另一家银行―――BNP百利的户头,并指示BNP百利将钱转入SK能源亚洲的户头。

    三井住友认为,既然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已付款,中航油就不能以货物作为抵押,但中航油却以货物作为信托收据的抵押品。银行因而起诉中航油欺骗。

    三井住友也指出,陈久霖和母公司都是在知情的情况下,指示、允许或支持中航油的职员欺骗银行。母公司也在中航油贷款时,知道子公司亏损的情况,却知而不报,导致银行蒙受损失。

     有关专家分析,三井住友银行这么做,相信是为了要向中国航油施加压力,希望能借此得到优先的索偿待遇。其实中航油并不怕三井住友一家起诉中航油,怕就怕在其他债权人仿效三井住友状告中航油。这样一来,可能会导致中航油债务重组计划的失败。

   此前曾有报道说,在获悉重组方案后,原来竭力赞成对中航油进行重组的中资银团态度已经有了微妙变化,银团成员对于削债比例近60%的方案均表不满。他们认为,中航油的债务并不是商业性亏损,而是由于个人投机因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让正常放贷的债权人去承担大部分责任是说不过去的。

    尽管中航油(新加坡)的债务重组前景依然难测,但是其子公司中航油贸易(以下简称CAOT)的业务却顺风顺水。中航油(新加坡)昨日发布公告,宣布CAOT已经结束其第二笔航油交易的竞标,CAOT将于今年3-4月份向机场提供350000吨航油。

     中航油表示,此次交易得到了各供应商的积极回应,实际参与竞标的航油总量达210万吨,相当于公司需求量的6倍。

针对三井住友银行起诉 中航油正式提呈抗辩书

2005年02月25日

  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针对三井住友银行(Sumitomo Mitsui)的起诉,中航油昨天正式提呈抗辩书给高庭,否认需要对前者索取1306万美元(2130万新元)的要求负责。

  中航油重申,所有债权人在法律上都得到同等的待遇,任何无担保债权人如果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试图获得索赔的优先权,公司将强烈反抗。

  
除了三井住友银行之外,另一名债权人SK能源亚洲公司(SK Energy Asia)也入禀法院,向中航油及其九名董事追讨至少1435万美元(2340万新元)的赔偿。

  中航油在文告中说,公司将继续评估和调查任何债权人对该公司提出的索赔要求,一旦发现这些索赔要求没有法律的依据或是无效的,该公司将会极力抗辩。中航油也保留权利,驳回三井住友银行的其他指控。


  三井住友银行起诉中国航油总裁陈久霖以及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欺骗和串谋,除了向中航油追讨还未还清的2636万美元欠债之外,也向公司索取违约及错误陈述的赔偿。

  针对三井住友银行指陈久霖和母公司在知情的情况下,指示、允许或支持中航油的职员欺骗银行,导致银行蒙受损失,中航油辩称,三井住友的指控是毫无事实根据的,其目的是尝试转移课题,三井住友银行要索取的,其实只是欠款而已。

  中航油在抗辩书中指出,由于三井住友银行在当时接受了与信用证条款不符的文件,这已经违反了托管协议,因此该银行没有权利就此向该公司追讨1306万美元的赔偿。

中航油境外石油衍生品交易巨亏事件的反思

www.cnfol.com 2004年12月30日 10:22 华南期货

  在新加坡上市的航空燃料供应商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出现巨亏,1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

  场外衍生品交易风险极大监管很难

 
 专家指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所从事的并非如外界所传的“石油期货交易”,而是“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OTC)”,风险极大。

  “从事这种风险极大的交易,以中航油的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对手又是高盛等老牌高手,‘翻船’是难免的!”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朱国华说。
据记者了解,根据《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中石化、中石油、中化集团以及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等7家石油进口量较大的公司,可在境外期货市场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并规定其期货持仓量不得超出企业正常的交收能力,不得超过进出口配额、许可证规定的数量,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等。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主要由注册在新加坡的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负责实施。“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中航油的操作明显违背了管理办法。”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石油经济学专家张宏民说。

  综合两位石油期货专家的介绍,中航油此次所从事的主要是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并不是交易所内的石油期货交易。场外衍生品交易与交易所内的石油期货交易相比,是一对一的私下交易,交易的过程密不透风,风险要比交易所场内交易大得多。“国际上场外衍生品交易,几乎是不受政府监管的。”长期从事国际期货研究的朱国华教授说。据他分析,作为一家注册在境外的中资企业,此次中航油在国外从事境外衍生品交易,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难度很大。

  “除了受合同法的制约,这种一对一的私下交易,几乎不受交易所成套规则体系的约束,并且存在很大的道德风险。”朱国华教授说。

  巨亏事件凸显中航油内控机制漏洞

  据记者了解,中航油之“亏”主要亏在卖出了大量看涨期权。看涨期权赋予期权合约的买方,以约定的价格在规定的时间里买入合约中标明的资产,比如石油;当买方要求执行这一权利时,期权的卖方有义务以约定的价格卖出合约中标明的资产。

  “简单地说,如中航油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向A公司以1美元的价格出售1000个石油看涨期权,这样就可以获得1000美元的现金;假设期权行使价格是40美元,期权买方的A公司就可以在期权到期,即以每桶40美元的价格购买石油,但如果当时市场油价是50美元,中航油就得蒙受1万美元的损失即每桶10美元油价的损失。”张宏民说。

 
 对中航油在市场上卖出大量看涨期权,专家提出两点质疑:第一,中航油为什么要卖出石油看涨期权?“理论上,看涨期权卖方的亏损风险是无限的,一般作为期权卖方需要很强的风险管理能力与相当强大的资金实力,或者手中正好具有充足的对应资产可以履约。显然,中航油都不具备这些条件,为何还在一个月内以每桶45美元一路往上卖空到55美元呢?”张宏民说。而且,以中航油所承担的职责,它也不应该卖空。

  第二,在业界,看涨期权的卖方几乎都要另外做一笔反向交易,以对冲风险。中航油为什么没有做反向对冲?“这一严重事件,暴露出中航油乃至中航油集团在内控机制上存在严重缺陷。”朱国华教授说。


  根据中航油内部规定,损失2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都要提交给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而累计损失超过35万美元的交易,必须得到总裁的同意才能继续;而任何将导致50万美元以上损失的交易,将自动平仓。“以10位交易员来算,损失的最大上限也只是500万美元。再说,中航油内部有一个由专职风险管理主任等人员组成的风险控制队伍,他们应该懂得游戏的底限在哪里。”朱国华分析说。很明显,当中航油在市场上“流血”不止时,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完全没有启动。

  此外,时间如此之长,而中航油集团公司却似乎没有人过问此事。“从某个角度看,这也许同陈久霖既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又是中航油总裁的双重身份有关。”新加坡一位财经分析人士指出。

  境外交易风险难以掌控,应发展国内石油期货市场

  
专家认为,中航油巨亏事件充分表明,中国企业从事境外衍生品交易,特别是境外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与在国内由政府监管部门严格监管的期货市场里进行避险交易相比,不仅风险大,且风险程度难以掌控。

  张宏民说:“首先,市场规则的制定权和解释权都不掌握在中国政府手中。再说,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从事衍生品交易,对手在暗处,我们在明处,企业的交易成本、资金承受能力等商业机密都暴露在国外投资者眼里,这在客观上也使得中国公司在与国外投资者的博弈中处于不利地位,很容易被外国炒家盯住,成为他们的盘中美餐。”中航油此次事件中有两点值得关注:第一,中航油此次卖出看涨期权的对手是高盛、巴克莱、三井住友、标准银行等一些长期浸淫于衍生品市场的老牌金融机构。“而且从油价后期没有理由的狂涨,及行权后油价迅速下走等情况分析,不能不让人怀疑这里有很大可能存在国外金融炒家联手对付中航油的‘逼仓’行为。”朱国华教授说。第二,中航油参与此次交易、掌握交易核心机密的交易员,均是外籍人,来自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像这种核心机密被外籍人士掌握和运作,即使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也是很少出现的。在美国的高盛、摩根士丹利等公司,掌握最核心机密的关键位置交易员,一般都是美国人。”张宏民介绍。


  自去年以来,国际油价剧烈波动,给中国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巨大的市场风险,客观上使这些企业产生了通过衍生品交易来规避市场风险的需求。专家建议,从培养中国期货人才、掌握期货市场交易规则制定权的角度,中国应大力发展本国的石油期货市场,一方面既为国内企业提早培育一批能参与国际期货市场交易的核心人才,另一方面也为国内相关石油企业提供一个在中国法律严格监管之下的避险工具。

  “把衍生品交易的规则制定权掌握在自己手里,让国内外的交易商,按照我们制定的规则来参与游戏,从而发展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跟国际接轨的市场经济工具,这比什么都重要。”朱国华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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