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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讲    进口合同的履行

学习目标

通过本讲的学习,掌握采用FOB价格条件和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进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熟悉进口单证的缮制和运用以及进口业务中的索赔和理赔工作等知识点。
第一节 开立信用证
第二节 派船接运货物
第三节 投保货运险
第四节 审单和付汇
第五节 报关、验收和拨交货物
第六节 进口索赔
█ 本讲小结
█ 典型案例
█ 经贸英语撷英
█ 自测题
█ 作业题


学习单元内容概述

第一节 开立信用证
一、开立信用证的手续(重点掌握)
二、信用证的内容(重点掌握)
三、信用证的开证时间(一般掌握)
四、信用证的修改(一般掌握)
五、开立信用证应注意的问题(一般掌握)
第二节 派船接运货物
一、派船接运货物(一般掌握)
二、进口公司在租船订舱时应注意的问题(一般掌握)
第三节 投保货运险
一、进口商(或收货人)办理进口运输货物保险的两种做法(重点掌握)
二、支付保险费的时间和方式(一般掌握)
第四节 审单和付汇
一、付汇赎单(一般掌握)
二、审单和付汇(一般掌握)
第五节 报关、验收和拨交货物
一、报关(重点掌握)
二、验收货物(一般掌握)
三、办理拨交手续(一般掌握)
第六节 进口索赔
一、向卖方索赔(一般掌握)
二、向轮船公司索赔(一般掌握)
三、向保险公司索赔(一般掌握)
四、在进口业务中,办理对外索赔时,一般应注意以下事项(一般掌握)


在我国的进口业务中,一般按FOB价格条件成交的情况较多,如果是采用即期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履行这类进口合同的一般程序是: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装运、办理保险、审单付款、接货报关、检验、拨交、索赔。这些环节的工作是由进出口公司、运输部门、商检部门、银行、保险公司以及用货部门等各有关方面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而共同完成的。


第一节 开立信用证

一、开立信用证的手续
在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进口业务中,履行合同的第一个环节就是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进口合同签订后,进口商按照合同规定填写开立信用证申请书向银行办理开证手续。该开证申请书是开证银行开立信用证的依据。进口商填写好开证申请书,连同进口合同一并交给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同时,向开证银行交付一定比率的押金,开证申请人还应按规定向开证银行支付开证手续费。


二、信用证的内容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条款一致。例如品质、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装货期、装运条件及装运单据等,应以合同为依据,并在信用证中一一作出规定。

三、信用证的开证时间
信用证的开证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办理,如合同规定在卖方确定交货期后开证,我们应在接到卖方上述通知后开证;如合同规定在卖方领到出口许可证或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开证,应在收到对方已领到出口许可证的通知,或银行转知保证金已照收后开证。

四、信用证的修改
对方收到信用证后,如提出修改信用证的请求,经我方同意后,即可向银行办理改证手续。最常见的修改内容有:展延装运期和信用证有效期、变更装运港口等。

五、开立信用证应注意的问题
1.信用证的内容必须符合进口合同的规定。如货物的名称、品质、数量、价格、装运日期、装运条件、保险险别等,均应以合同为依据,在信用证中明确加以记载。
2.信用证的开证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办理。如果买卖合同中规定有开证日期,进口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开立信用证;如果合同中只规定了装运期而未规定开证日期,进口商应在合理时间内开证,一般掌握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30-45天左右申请开证,以便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在装运期内安排装运货物。
3.单据条款要明确。信用证的特点之一是单据买卖,因此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必须列明需要出口人提供的各项单据的种类、份数及签发机构,并对单据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4.文字力求完整明确。进口商要求银行在信用证上载明的事项,必须完整、明确,不能使用含糊不清的文字。尤其是信用证上的金额,必须具体明确,文字与阿拉伯数字的表示应一致,应避免使用“约”、“近似”或类似的词语。这样,一方面可使银行处理信用证时或卖方履行信用证的条款时有所遵循,另一方面可以此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二节 派船接运货物

一、派船接运货物
履行FOB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应由买方负责派船到对方口岸接运货物。如合同规定,卖方在交货前一定时间内,应将预计装运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及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备货装船。同时,为了防止船货脱节和出现“船等货”的情况,注意催促对方按时装运。对数量大或重要物资的进口,如有必要,亦可请驻外机构就地了解、督促对方履约,或派人员前往出口地点检验监督。
进口公司对租船还是订舱的选择,应视进口货物的性质和数量而定。凡需整船装运的,则需洽租合适的船舶承运;小批量的或零星杂货,则大都采用洽订班轮舱位。
国外装船后,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和做好接货等项工作。

二、进口公司在租船订舱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班轮订舱
1.洽商班轮舱位时,注意与信用证装船日期衔接,保证按时在装运港接运货物。
2.应在订舱前查明班轮费率表有无附加费、有无折让回扣、其计价标准是尺码吨或重量吨。
3.班轮运输装卸费条件有多种,应注意与进口合同中的费用负担条件相衔接。
4.应确实了解所订班轮是否直达目的港、停靠港口多少、中途是否转船等。
(二)租用整船
1.应注意运输市场的行情状况。
2.必须了解装卸港口的情况。
3.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船型,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和尽可能节约费用。
4.应了解各航线港口的习惯、运输契约的格式。


第三节 投保货运险

一、进口商(或收货人)办理进口运输货物保险的两种做法
FOB或CFR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保险由买方办理。进口商(或收货人)在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口运输货物保险时,有两种做法,一种是逐笔投保方式,另一种是预约保险方式。
(一)逐笔投保方式
是进口商(或收货人)在接到国外出口商发来的装船通知后,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填写“起运通知书”,并送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保后,即在“起运通知书”上签章,进口商(或收货人)缴付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保险单随即生效。
(二)预约保险方式
是进口商或收货人同保险公司签订一个总的预约保险合同,按照预约保险合同的规定,所有预约保险合同项下的按FOB及CFR条件进口货物的保险,都有由该保险公司承保。预约保险合同对各种货物应保险的险别作出具体规定,故投保手续比较简单。每批进口货物,在收到国外装船通知后,即直接将装船通知寄到保险公司或填制国际运输预约保险启运通知书,将船名、提单号、开船日期、商品名称、数量、装运港、目的港等项内容通知保险公司,即作为已办妥保险手续,保险公司则对该批货物负自动承保责任,一旦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二、支付保险费的时间和方式
(一)预约保险方式
是以“进口货物装船通知书”或其他具有保险要求的单证为依据,由保险公司每月一次计算保险费后向进口公司收取。
(二)逐笔投保方式
是以“进口货物国际运输预约保险起运通知书”上填明的保险金额为准,由进口公司直接付给保险公司。


第四节 审单和付汇

一、付汇赎单
进口交易的国外卖方在货物装运后,将汇票与全套货运单据经国外银行寄交我国内开证银行。开证银行收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和单据后,根据“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的原则,对照信用证的条款,核对单据的种类、份数和内容,如相符,即由开证银行向国外付款,并通知进口商按当日外汇牌价付款赎单。
“单证不符”和“单单不符”的处理方法:
1.由开证银行向国外银行提供异议,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处理办法;
2.由国外银行通知卖方更正单据;
3.由国外银行书面担保后付款;
4.拒付。

二、审单和付汇
进口商收到开证银行通知后,在其付汇之前,首先需要审核卖方凭以议付的全套单据(包括发票、提单、装箱单、原产地证书等)。进口商买汇赎单后,凭银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通知进口商进行结算。
进口商同开证银行办理付汇赎单的清算手续:
1.即期信用证项下的清算
清算时,开证银行先行计算汇票金额及自往来银行议付之日起至进口公司赎单期间的垫款利息;于扣除保证押金后,向进口公司收回所垫付的外汇款项,然后将单据交给进口公司凭以提货。
2.远期信用证项下的清算。
远期信用证如规定应以进口公司作为付款人而签发汇票的,则开证银行将要求进口公司进行承兑,然后凭信托收据领取进口单据提货。在这一段期间,等于银行贷款给进口公司,所以一般开证银行会要求进口公司提供抵押物,或交纳相当数量的保证金,以保证银行的债权。



第五节 报关、验收和拨交货物

一、进口商品报关
进口货物到货后,由进口公司或委托货运代理公司或报关行根据进口单据填具“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并随附发票、提单、装箱单、保险单、进口许可证及审批文件、进口合同、产地证和所需的其他证件。如属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还须随附商品检验证书。货、证经海关查验无误,才能放行。
(一)进口货物的申报
进口货物申报是指在进口货物入境时,由进口公司(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交验规定的单据文件,请求办理进口手续的过程。
我国《海关法》对进口货物的申报时限作了如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14日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对于超过3个月还没有向海关申报进口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依法提取变卖处理。如果属于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变卖后所得价款作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进口报关时除应提交进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应随附进口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提单、发票、装箱单、减税或免税证明文件,海关认为必要时,应交验买卖合同、产地证明和其他有关单证。如为《种类表》内的商品、应受动植物检疫管制的进口货物或受其他管制的进口货物,在报关时还而交验有关部门签发的证明。
(二)进口货物的查验
海关以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许可证等为依据,对进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对和检查,一方面是为了确保货物合法进口,另一方面是通过确定货物的性质、规格、用途等,以进行海关统计,准确计征进口关税。海关查验货物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场,并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三)进口货物的征税
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规定,对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包括代征)的税费有: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进口调节税、海关监管手续费等。
下面对进口货物关税、进口调节税的计算方法介绍如下:
1.进口货物关税
进口关税是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的一个基本税种。进口关税的计算是以CIF价为基数计算。如果是FOB价格进口,还要加上国外运费和保险费,其公式为:
进口关税税额=CIF价格×关税税率
2.进口调节税
进口调节税是国家对限制进口的商品或其他原因加征的税种,这是进口货物关税的附加税。
具体计算公式为:
进口调节税=CIF价格×进口调节税税率
(四)进口货物的放行
进口货物在办完向海关申报,接受查验、缴纳税款等手续以后,由海关在货运单据上签印放行。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凭海关签印放行的货运单据才能提取进口货物。
货物的放行是海关对一般进出口货物监管的最后一个环节,放行就是结关。但是对于担保放行货物、保税货物、暂时进口货物和海关给予减免税进口的货物来说,放行不等于办结海关手续,还要在办理核销、结案或者补办进出口和纳税手续后,才能结关。

二、验收货物
进口货物运达港口卸货时,要进行卸货核对。
如发现短缺,应及时填制“短卸报告”交由船方签认,并根据短缺情况向船方提出保留索赔权的书面声明。
卸货时如发现残损,货物应存放于海关指定仓库,待保险公司会同商检局检验后作出处理。
对于法定检验的进口货物,必须向卸货地或到达地的商检机构报验,未经检验的货物不准投产、销售和使用。如进口货物经商检局检验,发现有残损短缺,应凭商检局出具的证书对外索赔。对于合同规定的卸货港检验的货物,或已发现残损短缺有异状的货物,或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即将届满的货物等,都需要在港口进行检验。
一旦发生索赔,有关的单证,如国外发票、装箱单、重量明细单、品质证明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理货残损单、溢短单、商务记录等,都可以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办理拨交手续
在办完上述手续后,如订货或用货单位在卸货港所在地,则就近转交货物;对订货或用货单位不在卸货地区,则委托货运代理将货物转运内地并转交给订货或用货单位。关于进口关税和运往内地的费用,由货运代理向进出口公司结算后,进出口公司再向订货部门结算。



第六节 进口索赔

进口商品常因品质、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而需要向有关方面提出索赔。根据造成损失原因的不同,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三方面:

一、向卖方索赔
凡属下列情况者,均可向卖方索赔。例如,原装数量不足;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包装不良致使货物受损;未按期交货或拒不交货等。

二、向轮船公司索赔

凡属下列情况者,均可向轮船公司索赔。例如,货物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提单是清洁提单,而货物有残缺情况,并且属于船方过失所致;货物所受的损失,根据租船约有关条款应由船方负责等等。

三、向保险公司索赔

凡属下列情况者,均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例如,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运输中其他事故的发生致使货物受损,并且属于承保险别范围以内的;凡轮船公司不予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抵补损失的部分,并且属于承保险别范围以内的。

四、在进口业务中,办理对外索赔时,一般应注意以下事项
1.索赔证据
对外提出索赔需要提供证件,首先应制备索赔清单,随附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发票、装箱单、提单副本。其次,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证件。向卖方索赔时,应在索赔证件中提出确切根据和理由,如系FOB或CFB合同,尚须随附保险单一份;向轮船公司索赔时,须另附由船长及港务局理货员签证的理货报告及船长签证的短卸或残损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须另附保险公司与买方的联合检验报告等。
2.索赔金额
索赔金额,除受损商品的价格外,有关的费用也可以提出。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银行手续费、仓租、利息等,都可以包括在索赔金额内。至于包括哪几项,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索赔期限
对外索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限内提出,过期无效。如果商检工作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可向对方要求延长索赔期限。
4.关于卖方的理赔责任
进口货物发生了损失,除属于轮船公司及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外,如属卖方必须直接承担的责任,应直接向卖方要求赔偿,防止卖方制造借口来推卸理赔责任。
目前,我们的进口索赔工作,属于船方和保险公司责任的一般由货运代理外贸运输公司代办;属于卖方责任的则由进出口公司直接办理。为了做好索赔工作,要求进出口公司、外贸运输公司、订货部门、商检局等各有关单位密切协作,要做到结果正确,证据属实,理由充分,赔偿责任明确,并要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以挽回货物所受到的损失。


本讲小结

我国的进口合同大多数是以FOB即期信用证结汇的合同。合同的履行程序一般包括:开证、租船订舱、装运、办理保险、审单付款、接货报关、检验、拨交和索赔。
l 1.开证,开证内容必须与合同内容一致,做到完备、明确、具体。
l 2.做好催交、租船订舱、派船工作。进口商可采用预约保险或逐笔保险方式办理保险。
l 3.进口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银行转来的单据认真审核。
l 4.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在货到目的港后须按海关规定的办法报关纳税,并由进口商向中国商检局申请商品检验。
l 5.发现质量、重量和包装等方面有问题,进口商应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及时向有关方提出索赔。



典型案例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货物运输途中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常给进口商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在进口货物发生意外损失之后,买方应如何进行进口索赔,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1997年8月20日,一艘承载上海某贸易公司(本案进口方)的一批进口钢材的外国货轮到达上海港,船在锚地进行“三检”时,发现钢材上层严重锈蚀,后据调查该船到达前曾航行于赤道附近多日,并曾遇到过大雨,该钢材买卖合同采用的是CIF条件,付款方式为托收,但没有索赔条款。那么,作为买方,在收到受损的货物后,应当如何操作进口索赔呢?
[案例分析]
一、向出口人(卖方)索赔
卖方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的主体和履行的主要当事人,因而也是在货物受损时买方索赔的主要对象。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三十条的规定,卖方的基本义务是交付货物、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和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对于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公约第三十五条第(1)款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作为卖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规格来供应货物,否则即为违约。对于卖方违约,作为受害的一方,可根据合同、法律或公约的规定向其提出索赔要求,这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遵循的原则。
本案中,卖方对货损负有责任的可能情况有三种:第一,如果卖方在装船前钢材经过商检,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有锈蚀情况等),那么卖方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反之就不承担责任。第二,买卖双方采用的是CIF条件,作为卖方,承担签订运输合同的义务。根据公约第三十二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安排货物的运输,他必须订立必要的合同,以按照通常运输条件,用适合情况的运输工具,把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如果卖方订立的运输合同没能选用通常条件下适合的运输工具(比如没有较好的遮盖和通风设备的船只)而导致此次钢材损失,他应当承担责任。第三,作为卖方,还担负有投保的义务(CIF条件下)。如果卖方没有按约定或惯例投保,如没有按约定投保含有雨淋的险种,他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对于这三种情况,买方都有权向其索赔。
就本案而言,买方能向卖方索赔并得到赔偿的条件:一是卖方所交货物的质量不符合规定;二是卖方没有尽到选用适当船舶的义务;三是没有按约定投保含有雨淋的险种。如果卖方在这三个方面都没有过错,则买方向卖方索赔的理由就不存在。

二、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就是承担货物运输任务的公司。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分居在不同的国家,要实现商品由卖方到买方的转移,就离不开承运人的运输。而承运人的运输质量,不仅关系到买方能否收到商品,而且还关系到买方收到何种质量的商品。因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只要和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那么,运输公司在行使收取运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海洋运输中,只要货交承运人,承运人就必须恪尽职守,照料货物,提供适合载货的船只,并把装船时的货物完好地运到目的港,这是承运人的基本责任。由于船舶不适航、不适货、配装不当、船舶航行疏忽等造成的损失,都应该由承运人承担。本案中,货物受损的直接原因是锈蚀,而导致锈蚀除了货物本身的因素外,很可能还有船的因素。作为承运人,有安装和配备船舶、货物所必须设备的责任,如合乎要求的集装箱、船舱等设备。据《海牙规则》第三条第(1)款B和C点规定,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要适合地装备船舶,使货舱和该船其他的载货处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如果承运人承载而没有安装相应设施,这属于承运人过失,他为此要承担责任。
同时,作为承运人,还有在运输过程中照料货物的责任。《海牙规则》第三条第(2)款规定,承运人应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配载、运送、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在照料货物的过程中,只要货损和船有关,承运人都不能推卸责任。
因此,就本案而言,买方能向承运人索赔并得到赔偿的条件:一是该船及设备不适合装运钢材;二是承运人没有尽到照料货物的责任。

三、向保险公司人索赔
货物从出口地到进口地,往往要经过漫长的路程,跨越相对较长的时间,这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风险,遭受各种各样的损失。为避免或减少损失,买卖双方一般会对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投保。
如果对运输中的货物进行了投保,那么运输中的货物如果发生了损失,受损失人可以向保险人索赔。但保险人并不是就任何损失都负责任,他只负责赔偿属于承保风险范围内的损失,对于承保范围外的损失,保险人是不负责任的。而保险人承保的损失范围,主要取决于投保人的保险险别和种类。
在CIF条件下,卖方负有投保的责任。如果买卖双方没有其他约定,卖方会按照国际惯例办理。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只要卖方做到以下二点,就算尽到了投保义务。一是和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用;二是按CIF价的110%的金额投保最低基本险。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预料到包括雨淋在内的风险所致的损失,并进行了约定,如投保了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即I.C.C中的(A)险或C.I.C中的一切险,或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中国保险条款”即C.I.C中的某一基本险附加淡水雨淋险,那么本例中的雨淋等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就在保险人承保的范围之内,买方就可凭保险单以及有关单据向保险人索赔。
就本案而言,买方能向保险人索赔并得到赔偿的条件是:钢材在投保的险别中包含有雨淋这一风险责任,且这种事故的发生属于意外情况。
由此可知,在CIF条件下,买方对于像钢材这样的货物,要想避免和减少损失,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在合同中详细规定品质规格,并要求卖方提供商检证明;二是对承运人的运输条件和质量,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向保险公司投保时应尽量考虑到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


经贸英语撷英

1.Application for Letter of Credit 开立信用证申请书
2.Chartering agent,Ships broker 船务代理人
3.Open Policy 预约保险合同
4.Margin 押金
5.Dock Receipt 场站收据
6.Shipper's Letter of Instruction 国际货物托运书
7.Full Set or Complete Set B/L 全套提单
8.Short Delivery 短交
9.Short Unloaded 短卸
10.Lost in Transit 短失
11.Survey Report 公证报告
12.Damage Report 破损证书
13.Marine Protest 海难报告
14.Repeat Order 再次订货
15.Certified true & correct 证明真实无误
16.E.&O.E.,Errors and Omissions Excepted 有错当查
17.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
18.Beneficiary 受益人
19.Opening/issuing Bank 开证行
20.Advising/Notify Bank 通知行
21.Negotiating Bank 议付行
22.Payment/Drawee Bank 付款行
23.Open a credit 开立信用证
24.Amend a credit 修改信用证
25.Booking note 定舱单
26.Shipping space 舱位
27.Dead freight 空舱费
28.a freight agent 承运人
29.Settle an account 清算
30.Remit,send money 汇款


自测题

一、填空题
1.以FOB成交的进口合同履行程序包括:( ),( ),( ),( ),( ),( ),( ),( )。
2.租船订舱工作可委托( )办理,或直接向( )办理。
3.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原则上是按进口货物的( )价计算,我国实际业务中可按( )计算。
4.进口货物保险费率有( )和( )两种。( )主要适用于预约保险合同下的进口货物。
5.我国的进口索赔工作属船方和保险公司责任的,一般由( )代办,属卖方责任的,则由( )直接办理。
6.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三个方面,( )、( )、( )。
7.凡进口合同中规定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履行合同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向( )申请( )。
8.在我国进口业务中,多以( )价格术语和( )支付方式成交。
9.申请进口商品检验时,申报人必须填写由( )提供的( )。
10.我国海关对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监管有( )、( )、( )、( )四个环节。

二、单选题
1.大宗货物租船订舱的提出办理时间一般应为( )。
A) 45天
B) 21天
C) 15天
D) 10天
2.进口货物的保险金额,原则上是按进口货物的( )价计算。
A) FOB价
B) CFR价
C) CIF价
D) 均可
3.只能用于外贸公司预约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的保险费率为( )。
A) 进口货物保险费率
B) 特约费率
C) 指明货物加保费率
D) 预约费率
4.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若银行发现单证不符拒受单据时,应在收到单据次日起( )时间内,通知受益人。
A) 6个工作日
B) 7个工作日
C) 5个工作日
D) 14个工作日
5.进口的货物,如发生残损或到货数量少于提单所载数量,而运输单据是清洁的,则应向( )提出索赔。
A) 卖方
B) 承运人
C) 保险公司
D) 银行
6.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买卖合同中未规定索赔期限,买方行使索赔权的最长期限为自实际收到货物起不超过( )。
A) 1年
B) 60天
C) 2年
D) 30天
7.进口单位采用逐笔保险方式时一般是在( )。
A) 进口数量较大时
B) 进口数量不大时
C) 进口产品贵重时
D) 进口产品廉价时
8.特约费率主要适用于( )。
A) 逐笔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B) 自愿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C) 预约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D) 强制保险合同项下的进口货物
9.( )是海关对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监管的最后一个环节。
A) 接受申报
B) 查验货物
C) 征收关税
D) 结关放行
10.我国《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内向海关申报。
A) 90天
B) 45天
C) 20天
D) 14天

三、多选题
1.进口索赔的对象主要有( )。
A) 卖方
B) 买方
C) 银行
D) 保险公司
E) 承运人
2.进口报关的程序为( )。
A) 收货人待货物抵达卸货港后,即刻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B) 进口货物运达港口时,港务局要进行卸货核对
C) 就近转交货物给用货单位
D) 进口货物经申报,海关依法验关
E) 货证经查验无误,即签章放行
3.凡属下列情况者,均可向卖方索赔( )。
A) 原装数量不足
B) 货物的品质、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
C) 包装不良致使货物受损
D) 未按期交货
E) 拒不交货
4.银行可拒付的理由为( )。
A) 单单不符
B) 货与合同不符
C) 信用证和合同不符
D) 单证不符
E) 开证人审核结果
5.进口报关时应提交的单据有( )。
A) 进口货物报关单
B) 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
C) 进口货物许可证
D) 国家规定的其他批准文件
E) 商品检验证书

四、判断题
1、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应与合同条款一致。 ( )
2、按FOB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货物采用海洋运输,应由卖方负责租船工作。( )
3、开证行经审单后付款是最终付款,即无追索权。( )
4、对外索赔,必须在索赔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责任方有权不予受理。( )5、目前,我国的进口索赔工作,属于船方和保险公司责任的,一般由货运代理或运输公司代办。
6、开证申请书是依合同开立的,因此,其内容应与合同内容完全一样。( )
7、进口保险一般采用预约保险方法。( )
8、进口保险金额如按CIF的估价计算的,保险公司一般不按受。( )
9、单单不符,单证不符是开证行拒付的唯一理由。( )
10、进口货物一律须经海关检验。( )

五、问答题
1.简述履行进口合同的一般程序。
2.怎样办理预约保险?
3.在实际业务中,经银行审单发现单证不符时有很多处理办法,试说明其中四种方法。
4.简述在进口索赔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六、案例分析题
1.我国内地×市的A公司委托沿海城市S市的B公司进口机器一台,合同规定买方对货物品质不符合同的索赔期限为货到目的港30天内。货到S市后,B公司即将货转至×市A公司,由于A公司的厂房尚未建好,机器无法安装,半年后,待厂房完工,机器装好,经商检机构检验,发现该机器均系旧货,不能很好运转,逐请B公司向外提出索赔,外商置之不理,对此,我方应吸取什么教训?
2.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材料,进口时并没有检验其成分含量,经报关放行放置仓库约一年多,要使用时发现略有潮湿,因而怀疑当初进口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经分析确实怀疑正确,因事隔一年多,是否可向卖方要求赔偿?或经商检机构向保险公司索赔?


作业题

一、名词解释
1.结关
2.逐笔投保方式
3.付汇赎单

二、填空题
1.在我国,履行进口合同的工作环节是由( )、( )、( )、( )、( )以及( )等各有关方面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而共同完成的。
2.进口商申请开立信用证,应向( )交付一定比率的( ),开证人还应按规定向开证银行支付( )。
3.在我国,履行FOB交货条件下的进口合同,应由( )负责派船到( )接运货物。
4.预约保险方式是以“( )”或其他具有保险要求的单证为依据,由保险公司每月( )次计算保险费后向进口公司收取。
5.进口方收到开证银行通知后,在其付汇之前,首先需要审核卖方凭以议付的( )、( )、( )、( )等全套单据。
6.( )是货物在进口环节由海关征收的一个基本税种。进口关税的计算是以( )价为基数计算。
7.进口方提出的索赔金额,除( )外,还包括( )、( )、( )、( )、( )等有关费用。
8.进口货物在办完向海关申报,( )、( )等手续后,由海关在( )上签印放行。

三、问答题
1.申请开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2.进口报关时应提供哪些单据?
3.简述进口报关单的主要内容。
4.简述进口货物发生货损、货差后向有关责任方的索赔期限。

四、案例分析题
天津某工厂从法国进口30台精密仪器,3万欧元/台,合同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4万欧元,事后卖方只交付12台,其余18台不能交货。当时因价格上涨,每台价格为4万欧元,卖方企图赔付4万欧元以了结此案,但买方不同意,在上述情况下,你认为买方能向卖方索赔的金额应为多少?为什么?

五、单选题
1.租船订舱工作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大宗货物一般在交货期前( )向运输机构提出,以便运输机构有足够时间落实舱位工作。
A) 10天
B) 30天
C) 45天
D) 60天
2.如果进出口合同中只规定了装运期而未规定开证日期,进口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开证,一般掌握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 )左右申请开证,以便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在装运期内安排装运货物。
A) 10-30天
B) 30-45天
C) 45-60天
D) 60-90天
3.申请进口商品检验时,申报人必须填写由商检机构提供的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一般同一贸易合同、同一国外发票、同一装运提单,填写( )申请单。
A) 2份
B) 5份
C) 3份
D) 1份
4.进口“短卸报告”的签发者是( )。
A) 船公司
B) 港务局
C) 商检局
D) 海关
5.进口方开来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为7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8月15日。出口方提供的提单签发日期为7月20日。按惯例,出口方最迟应于( )向议付行交单。
A) 8月14日
B) 8月21日
C) 8月15日
D) 8月10日
6.报关是指进口货物到货后,由进出口公司或委托货运代理公司或报关行根据进口单据填具“( )”向海关申报。
A) 进口货物报关单
B) 报关单
C) 货运单
D) 保险单